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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7月底時,我和我的室友終於選定了一間apartment,由於室友的妹妹在加州,幫我們跑了一趟租屋處,並錄影拍照Apt.的環境和房子內裝讓我們觀看並決定喜不喜歡。

一整夜沒睡終於敲定其中一間。

 - Windwood apartment 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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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天請她妹妹幫我們繳完Holding fee後,本以為大致完成了租房手續,沒想到是個勞累的開始。

1. Application Form

    沒錯,單單一個申請表就很麻煩了。因為我們人不在美國本土,無法親自去辦理所有事項,所有文件都是靠email往來,這時候Leasing Office為確保文件是我本人親自填寫,所以要求要公證文件。

    在台灣,唯二能公正外文文件只有兩個地方,第一個是對方的大使館(or辦事處),第二個就是地方法院

    所以遞交申請表前,必須在簽名欄給法院公證,一份文件NTD 750。

   如何公證,請參考此篇

 

2. Paperwork

    i) Leasing Contract 

       租屋合約一樣要去法院公證,這程序我已經有預期心理了,所以還好。

    ii) Renters Insurance

       在Move-in day當天之前必須將保單傳給Office,而Move-in day不是要搬入的日子,是Office公告開始起租的日子。

       所以我趕緊找前輩或是請office提供agent進行估價並付保險費的動作。

    iii) Gas & Utilities

       這比較麻煩,因為一般國際學生沒有bank account、駕照,而且在沒雙ID的情況下很難辦理這些事情。

       所以這得找在地的前輩幫忙才有辦法辦理,不然這種私人apt在海外辦理其實很麻煩。

 

所以,租屋手續一開始要租房的時候要問清楚,不然被壓在deadline前要辦為其實很趕,逾期還要付罰款!!

再加上美國的行政效率很慢,所以時間壓迫下對我們來說是個一個巨大的壓力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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